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風險。2024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開展“金融教育宣傳月”活動。下面是公司整理的金融問答科普小知識,快來一起學習吧!
一、金融業是特許經營行業,必須持牌經營
俗稱的金融牌照是指相關機構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從事特定的金融業務的許可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頒發。必須經許可才可開展的金融業務主要有銀行、保險、信托、證券、期貨、金融租賃、公募基金、第三方支付等。資產管理業務,屬于金融業務范疇,必須持牌經營,必須納入金融監管。居民如有理財需求,應當選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二、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靠譜嗎?
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征:
1、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并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2、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后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3、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三、個人投資私募基金需要注意哪些?
投資前,建議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https://www.amac.org.cn/)查詢該私募基金公司是否登記,該私募產品是否備案。
同時,購買私募產品必須符合法定合格投資者條件,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單只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金額不低于100萬元。實際投資這只私募產品的總人數不能超過200人。私募產品不能向不特定對象銷售。
圖片來源于湖南省上市公司協會